参展程序
1、符合展览范围的企业,均可申请参展。贵单位如报名参展,请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主办单位;
2、申请展位7日内将参展费用或50%预付款电汇或交至主办单位,余款于2010年9月30日前付清; 大会指定帐户: 收款单位: 上海百应展览有限公司 开 户 行: 建行漕河泾支行 帐 号: 3100 1613 4020 5000 1574 1、展位顺序分配原则:"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安排",双面开口展位加收10%费用; 2、参展商在汇出费用后,请将银行汇款底单传真至主办单位; 3、主办单位在收到各项费用后,将于2009年10月5日前寄《参展手册》给参展企业。 |


